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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互聯網”(IPv4)網絡發展受限
美國主導開發擁有的因特網通信協議(IPv4)的根域名服務器,運營了近40余年的時間,將一個小型軍用網絡發展成為了一個改變整個世界原有各種傳統業態運營模式并含有巨大商業利益的全球因特網。但隨著網絡的發展,原來的IPv4協議已無法滿足現有網絡快速發展的需要。
世界各國網絡用戶,都向美國租用網絡空間和IP地址。中國每年向美國租用3億個IPV4地址資源,需支付IP地址租金。每年還向美國等國家支付往返太平洋國際信息流量費等各種巨額費用,以上各項費用在逐年增加。且網絡管理信令和信息流經美國及日本,信息安全無法保障。
“下一代互聯網”(IPv6)中國也沒有主權
目前,IPv4地址已經分配完畢,為滿足全球用戶對地址的需求,美國在十幾年前推出了IPv4的改進版IPv6(TCP/IP第6版)。IPv6只解決了地址數量問題,仍然由美國控制,沒有解決網絡主權和網絡安全問題。
而且IPv4與IPv6不兼容IPv6網絡需要重建,中國建設IPv6網絡需要巨額投資。即使中國花費巨資建成IPv6網絡,仍然不能改變中國網絡租客的身份,沒有網絡主權。中國在英特網領域的地位十分被動,與中國有關的根域名服務器因某種原因停運,中國的網絡將全面癱瘓。
新一代互聯網 IPV9
原信息產業部為了保障國家信息安全,2001年9月11日,信息產業部科學技術司組建十進制網絡標準工作組;在2002年成立了《新一代安全可控信息網絡技術平臺總體設計》專家工作組, 由上海通用化工技術研究所擔任組長單位, 謝建平擔任組長,負責新一代安全網絡平臺設計、規劃和示范工程的實施。
2007年,中國信息產業部在關于《數字域名規范》的文函概述中稱,“十進制網絡標準工作組(簡稱IPV9工作組),開展新一代互聯網協議和體系架構的技術研究以及相關的標準研究與制定工作”。中國官方正式將“新一代互聯網協議和體系架構的技術研究”桂冠和定義賦予IPV9,明確區別于“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體系架構”。IPV9的“新一代”定義,與ISO/IEC國際組織的“新一代”定義和概念,無論內涵和外延都是相一致的。